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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草剂药害产生原因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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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物受除草剂的胁迫后,其体内生理、组织及表观生长形态上会发生一系列的变化,表现为外观正常生长,发育形态出现异常特征,体内生理生化系统受到干扰,进而影响作物的生物产量和经济价值,即对作物产生药害。除草剂对作物产生药害和药害的发生程度与多种因素有关,既有药剂本身的因素(如含量、质量、纯度、吸收、传导、选择、土壤降解、滞留、作用机制),也有环境条件(施药前和施药后的温度、湿度、降水等)、使用技术(施药时期、施药量、施药方法、药剂选择)和作物本身特性(幼苗素质、生育期、对除草剂耐药性)等方面的因素。一种作物的药害,可能是由一方面原因引起的,也可能是由于某几方面的原因协同作用导致的。因此,只有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和了解药害产生的原因才能更好地预防和诊断作物药害,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将药害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最大限度地挽救作物。

除草剂作物药害的产生原因多种多样、错综复杂,总体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除草剂自身因素

除草剂因其具有选择性,一般情况下对作物相对安全,但也有一些除草剂因品种自身的特性及剂型加工的问题,在正常情况下施用后也会对作物产生暂时性的药害,如氟磺胺草醚、赛克津等除草剂自身选择性不强,对敏感作物易造成药害。除草剂在土壤中能够通过各种方式进行降解,但降解的产物不一定是无害的,有些除草剂的降解产物对作物也有伤害,如杀草丹。另外,除草剂产品在生产、经营、运输、贮存、监管、使用等一系列过程中,无论哪个环节稍有不慎,都容易引发药害,其中使用环节出现问题产生药害的概率最高。农药生产企业应有产品质量标准和产品质量保证体系,并且严格按照农药产品质量标准、技术规程进行生产,并同时得到国家相关部门的监管。除草剂产品销售之前应经过质量检验并取得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才可以出厂走向市场,将药害风险从产品质量上消除掉。

1.除草剂加工中质量因素

除草剂产品中除了具有除草活性的有效成分以外,还含有利于有效成分溶解、稳定及发挥药效的其他活性物质,其中也不乏含有对作物有害的活性物质,很可能导致作物产生药害。所以,除草剂制剂的质量对预防作物药害极为关键,也是药害产生的重要因素之一。

(1)有效成分含量低、杂质超标 除草剂制剂的产品标准对主要杂质的组成、成分及其限量均有详细规定,若杂质的种类和数量超过了控制范围,有效成分含量没有到达标准要求,既容易导致药效不好,还容易造成作物药害。一些杂质如果超过了含量限定标准其本身也很可能对作物造成伤害。

(2)除草剂制剂中敏感物质含量多 一些除草剂,特别是混剂中含有对作物敏感性较高的其他同种类型或不同种类的除草剂有效成分,在使用过程中也容易引起一些作物药害。

(3)除草剂产品剂型不稳定,性能不达标 一种有效成分的除草剂往往可以被加工成多种剂型,比如,氟磺胺草醚(虎威)就有水剂、微乳剂、乳油和可溶性粉剂等不同剂型。同种成分不同剂型的加工质量标准都有所差异,生产出的产品的药效也不相同,产生药害的风险也不同。同时,很多除草剂的有效成分只有一种剂型的除草剂效果和安全性最好,如果加工成其他剂型很难达到生产标准,造成剂型不稳定、性能不达标。一些除草剂剂型中乳液稳定性和悬浮率等重要指标达不到要求,在配制喷洒液时容易出现有效成分分配性能较差,与水混合不均匀,导致药剂喷施不均,造成接触药液过多的作物产生药害。一些除草剂剂型在对水配制喷洒液时不易溶解,常常产生堵塞喷头的现象,导致喷雾不均匀。也有一些除草剂剂型加工中铺展性能不达标,在实际使用中造成药液流失到土壤中使作物根部接触到药液产生药害。

2.除草剂活性物质持效期

一些除草剂由于持效时间较长,施用后残留在土壤中往往容易对后茬敏感作物造成残留药害,土壤中的微量残留就会造成后茬敏感作物如玉米、高粱、蔬菜等作物的严重药害,需要间隔数月甚至3~4年才能种植敏感的大田作物和蔬菜作物。

不同作物大面积使用甲磺隆、氯磺隆、普施特、豆磺隆、胺苯磺隆等长残留除草剂,连续多年使用在土壤中持续积累,在轮作农田中对后茬敏感作物造成严重药害,导致作物减产或绝产,这些药剂持效时间较长,对敏感作物的药害甚至发生在施用后2~3年之久。大豆田使用氯嘧磺隆与咪唑乙烟酸,次年改种水稻,不论直播或插秧,水稻均受害,这种现象在生产中最为普遍,造成的损失也最严重;次年种植玉米、马铃薯、亚麻、瓜类,甚至小麦以及中药材、万寿菊也会受害;2年种植甜菜、油菜、向日葵受害。玉米田使用莠去津,次年种植油菜、向日葵、胡萝卜、亚麻、甜菜受害。小麦与亚麻田使用氯磺隆,次年种植玉米、大豆、高粱受害。油菜田使用胺苯磺隆,次年种植甜菜受害。

氯磺隆、氯嘧磺隆、咪唑乙烟酸、胺苯磺隆、甲氧咪草烟等除草剂残效期可达36个月之久,对后茬作物影响较大。莠去津、甲磺隆、唑嘧磺草胺、二氯喹啉酸、西玛津、异[插图]草松、莠去津等除草剂残效期可达12个月。另外如果头一年气候特别干旱,在第2年使用的除草剂无法在一定期限内分解,当遇到低温多雨的天气,残留的除草剂极易导致药害。

3.除草剂制剂质保性能

除草剂制剂的有效成分不稳定、易变质分解。某些除草剂有效成分稳定性较差,质保时间较短,在贮存期间发生变质或分解,代谢成为对靶标作物或敏感作物有害的活性物质,使用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施用该除草剂时极易造成作物药害。因此,要严格禁止使用长时间放置的过期除草剂。

4.除草剂标签指示模糊,适用作物混乱,容易误导用户

一些除草剂产品的包装标签存在设计和质量问题,包装质量不过关,导致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标签容易脱落,很容易造成误用。并且有的除草剂标签上对该除草剂的适用作物、使用方法、用量、使用时期等方面指示不明晰,标注模糊极容易误导使用者。除草剂使用者如果按照标签上的错误指示内容使用除草剂,极易产生药害。

5.除草剂自身的传导性,即所谓的移动性

内吸传导型除草剂在植株体内移动性强,可通过输导组织由局部传导到植株的其他部位起作用,如果产生药害容易造成作物生长受到抑制和作物生理生化系统的紊乱。如2,4-滴丁酯、禾草灵、百草敌、阔叶散、扑草净、莠去津、草甘膦、阔草清等。触杀型除草剂在植株体内移动性差,没有内吸传导性,只能在植株接触到药剂的局部起作用,如果产生药害仅能造成局部药害症状,如灼烧斑等,对作物伤害相对较小。氟磺胺草醚、三氟羧草醚、敌稗、百草枯、灭草松、溴苯腈、除草醚等除草剂均能够引起触杀型药害。

6.除草剂自身的淋溶特性

淋溶是指除草剂随着水流在土壤中向下纵向移动的现象,即除草剂在土壤中的移动性。除草剂的淋溶强度取决于除草剂自身理化性质、土壤质地环境和降雨量大小。除草剂在土壤中淋溶移动方向主要是向下。除草剂在土壤中的淋溶作用直接影响它的除草效果,同时也影响到对作物的安全性。淋溶可能使除草剂从土壤表面向下移动到土壤耕层当中,从浅层杂草根区到较深的作物根区造成作物药害。淋溶作用使除草剂移动到深层土壤中而污染地下水。除草剂淋溶作用大小受除草剂水溶性和土壤质地、黏粒含量、有机质含量和降水量的影响。水溶度高的除草剂淋溶性相对较强。沙质土壤、土壤间隙大、有机质含量低的土壤中,除草剂被吸附的量较小,淋溶强度大于在黏性、致密、有机质含量高的土壤。另外,除草剂淋溶量与降雨量成正相关。土壤处理除草剂和一些长残留除草剂淋溶到土壤深处容易抑制作物种子萌发和幼芽生长,造成作物药害。

7.除草剂的挥发和飘移

一些除草剂如苯氧羧酸类除草剂的蒸气压较高,挥发和飘移特性较强,使用过程中易产生挥发和雾滴飘移现象,往往会使邻近的敏感作物遭受不同程度的药害。如稻田使用2甲4氯,由于药剂的挥发作用可使邻近的*瓜、棉花等产生药害。2,4-滴丁酯在地面喷施时其雾滴可飘移到~m以外的距离。

常见的由于除草剂自身药剂特性而产生药害的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使用二苯醚类和联吡啶类等触杀型除草剂在大豆田,大豆叶片上会产生接触型药害斑块,但可以很快恢复,对大豆生长发育和产量基本上无影响。此类药剂有氟磺胺草醚、三氟羧草醚、乳氟禾草灵及百草枯、敌草快等。

苯氧羧酸类等挥发和飘移性的除草剂,施用后对作物及邻近敏感作物产生飘移药害,或者产生二次挥发药害,如2,4-滴丁酯、异[插图]草松等除草剂。

咪唑啉酮类生长抑制型除草剂在大豆田使用后,会使大豆产生暂时性的生长抑制现象,但也很快可以恢复正常生长,对产量没有明显影响,如咪唑乙烟酸等。

长残留性除草剂由于在土壤中残留时间较长,会对后茬敏感作物造成残留药害,如氯嘧磺隆、咪唑乙烟酸、莠去津、氟磺胺草醚等。

二、使用技术方面的原因

1.除草剂种类的选择

不同除草剂作用机制不同,防除对象不同。在选择除草剂时,应选择高效、低*、低残留的除草剂。应根据除草剂的作用原理、防除对象及作物种类,选择合适的除草剂。作物田选择选择性除草剂,非耕田选择灭生性除草剂。在土壤水分含量较好,土壤有机质适中选择土壤处理剂;在土壤干旱条件下,土壤有机质含量过高应选用茎叶处理剂。根据除草剂的杀草谱不同,选择合适的除草剂品种。例如,莠去津和玉农乐同是玉米田除草剂,但莠去津只能用作播期使用,对3叶期以后的杂草效果较差,玉农乐对玉米田后期杂草有良好效果且不伤害玉米。

针对不同的作物选择安全性强的除草剂,克服由于除草剂名称混乱而导致选择性错误,引起作物药害。同时在同一种作物当中,应选择应用剂量范围大、施用时间幅度宽的安全性除草剂。特别是对于大龄杂草,应选用安全性比较强的品种。同时避免选择吡嘧磺隆、广灭灵、咪草烟、氯嘧磺隆、甲磺隆、氯磺隆等长残效除草剂,以免对后茬敏感作物造成药害。如果必须施用长残效除草剂时,应降低其用量。

2.施药器械落后

除草剂的喷雾器械质量不但决定除草剂除草效果,而且决定除草剂的应用成本和对环境的污染以及除草剂作物药害的发生频率和程度。

我国多数农户装备了与小四轮配套的小型喷杆式喷雾机和悬挂式喷雾机,其中农户自己制造的占相当比例,喷雾机药箱一般无搅拌装置、无压力表,有的用铁质油桶做药箱,喷雾流量不均,跑、冒、滴、漏严重,喷雾器关键部件存在问题,泵压力不足或滴漏,达不到喷洒除草剂的农艺要求。还有相当一部分使用背负式手动喷雾器,这些手动喷雾器结构简单、价格低廉、材质差、易损坏、压力低、跑冒滴漏严重、农艺性能差,不适合喷洒除草剂。大型喷杆式喷雾机仅在黑龙江、*等垦区使用,而且多为20世纪80年代初期从国外引进和仿造的,机型落后,设备老化。目前仍有很多地区使用的施药器械很落后,“跑、冒、滴、漏”等现象很普遍,不能够保障施药质量和标准,造成田间局部药量过大,在田间出现药害时呈片状分布。

3.喷雾技术落后,喷雾作业不标准

无论是人工背负式喷雾还是机械喷雾,不能够保证喷雾压力、行走速度和喷头高度。使用者对喷雾器械了解较少,不能合理地使用喷雾器械,掌握不了合理的喷液量。喷雾时的行进速度不均匀,往往都有重喷或漏喷的问题,喷洒除草剂处于无章可循状态。重喷的地方相当于增加了施药量,可能超过作物对药剂的耐受极限而造成作物药害,漏喷的地块因为没施药而对杂草无防效,再用除草剂喷施时已错过最佳施药时期,只有加大用药量才能防除,这无形中增加了药剂对作物的伤害风险。每种除草剂都有最佳药效浓度,严格掌握除草剂的对水量有利于除草剂效果的发挥。水量过大,除草剂浓度低,会影响除草效果;水量过小,除草剂浓度高,成本高,且易造成药害。因此,要严格按说明对水用药,特别是干旱条件下封闭除草,对水量要相对增加,一般每亩用水30~45kg,茎叶处理每亩也要用水20~30kg。另外采用机械喷雾比人工喷雾效果要好。因此,喷洒除草剂时一定要按照技术规范操作。

(1)喷雾压力 苗前人工背负式手动喷雾器2atm[插图],拖拉机喷雾机选用2~3atm;苗后人工背负式手动喷雾器选用2~3atm,拖拉机喷雾机选用3~5atm。

(2)行走速度 拖拉机喷雾时车速保持6~8km/h,人工喷雾时行走速度保持在3~4km/h。拖拉机喷雾机喷杆高度和人工背负式手动喷雾器喷头高度40~60cm。

(3)喷液量 苗前喷液量人工背负式手动喷雾器~L/hm2,拖拉机喷雾机~L/hm2;苗后喷液人工背负式手动喷雾器~L/hm2,拖拉机喷雾机L/hm2以下。

(4)合理的喷雾器械 苗前人工背负式手动喷雾器和拖拉机喷雾机选用13、14型扇形喷嘴,配50筛目过滤器;苗后人工背负式手动喷雾器选用11型扇形喷嘴,配筛目过滤器;拖拉机喷雾机选用型扇形喷嘴配筛目过滤器。

4.喷雾器械清洗不彻底

被污染的喷雾器可能导致作物的药害。当所喷洒的作物对前茬使用的除草剂敏感,或喷雾器中残留的除草剂活性很高,或在使用非选择性除草剂后没有清洗喷雾器,作物受药害的风险就会很大。生产中经常出现因为喷雾器械没有彻底清洗,残留药液对后施药的作物产生药害的现象。同时残留药液还可能与接下来喷施的除草剂产生拮抗,一方面可能降低除草剂防效,另一方面可能增加除草剂对作物的伤害风险。例如,在玉米田喷施2,4-滴丁酯,用过的喷雾器没有清洗或清洗不彻底,在用来给大豆等阔叶作物喷施杀虫剂或叶面肥等药剂时,残留的2,4-滴丁酯药液就可能造成大豆药害。

因此,喷雾器械使用前一定要保证清洗干净、彻底。但只用水冲洗不足以洗净所有的除草剂。一些除草剂可能会通过水冲洗或者和喷雾器中的其他除草剂一起被喷雾器少量吸收。那么,当喷雾混合物中存在油类助剂、含氮溶液或碱性pH混合助剂的混合物时,敏感作物将会受到药害。难于从喷雾器中冲洗干净的高活性除草剂可能导致麦草畏和磺酰脲类除草剂对作物的伤害。

在容器里面的磨损处或喷雾器、构架、支架和喷嘴中可能附着难以消除的除草剂残留物。除草剂必须从残留中解吸附,或者通过清理程序来清理干净喷雾器中的除草剂。以下是详细介绍对大多数除草剂来说最有效的清理程序。

第一步:放净容器中的溶液,用干净的水完全冲洗容器的内部和表面;用水冲洗喷雾器的构架;用大量的水冲洗支架5min以上。

第二步:使喷雾容器充满水,加入清洗液(许多标签提供推荐清洗液),将水充满构架、支架和喷嘴,搅拌15min。

第三步:在喷雾器中装满清洗剂,静置8h,这样除草剂能够从喷雾器中完全解吸附。

第四步:向构架中喷洒清洗剂。

第五步:清洗喷嘴、滤网和过滤器,用水冲洗喷雾器以便去除清洗液以及倒入构架的喷雾剂。

常用的清洗液是氯水、氨水和商品化的容器清洗剂。氯离子能降低溶液的pH值,促进一些除草剂的降解。商品化的容器清洗剂通常为洗涤剂提高pH值来去除除草剂。不要将氯水和氨水混合,因为两者混合会释放出刺激性气味的气体而发生危险。

喷雾器在用完后应立即清洗,这样能够防止喷雾残留干燥后的沉积。喷雾器应当充满清洗液过夜;将容器中充满水以防形成喷雾沉积。干净的喷雾器对防止除草剂污染伤害敏感作物具有重要作用。

5.田间整地质量较差,施药时未考虑到环境和作物因素

(1)土壤处理除草剂施药时一般都要求将土地整平、整细、混土要均匀,达不到这样的要求,所使用的除草剂在表土层中停留,且分布不均匀。如果在作物苗期遇到不良的气候条件,会对作物造成药害。如丙炔氟草胺、乙草胺等除草剂在大豆出苗后遇到又急又大的降雨时,整地质量好的、混土均匀的处理药害可能很轻或没有药害,而没有进行土壤处理、整地质量较差的地块使得局部除草剂药量增加就会产生较重的药害,也不能保证良好的药效。

(2)在大风等不利的天气条件下喷施除草剂,尤其是易挥发和飘移的除草剂(2,4-滴丁酯、异[插图]草松等),药剂就会随风飘散很远,如果附近有敏感作物就会造成飘移药害或二次挥发药害。

(3)相邻的不同作物田施药时相互影响,造成药害。大豆和玉米相邻时,二者有通用的苗期土壤处理除草剂,但这两种作物的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则完全不同。玉米田用的2,4-滴丁酯、烟嘧磺隆、莠去津和硝磺草酮等除草剂都会使大豆产生药害,大豆田使用咪唑乙烟酸、异[插图]草松、氟磺胺草醚等药剂也会对玉米产生药害。

6.超量使用和误用

药剂施于植物表面或渗入植物体内,影响植物生理进程强度的原因是受“药量(或浓度)与效应”关系的基本规律所支配,也常随剂量(或浓度)和作用时间而异。除草剂的施用量和浓度比杀虫剂、杀菌剂更为严格,每种除草剂都有规定的用量。一般农民在使用除草剂时用药量均偏高,认为量大效果好,往往易产生药害。杂草过大时,用药量相对加大,也会造成药害。例如:巨星用量过大,可对小麦产生药害。

使用除草剂时把除草剂用于敏感作物,除草剂品种间存在特性差异,对农作物的敏感程度也不一样。如盖草能、禾草克、稳杀得等防除阔叶农作物田间的禾本科杂草效果好,但对禾本科农作物小麦、谷子、玉米等药害严重甚至使其死亡,造成严重减产或绝产。

每一种除草剂在推向市场之前都要做大量的*性和*理试验、生物活性测定试验、配方筛选试验、田间登记试验和安全性试验。研究药剂的特性、杀草谱、防除效果和作物安全性。以确定此类除草剂的登记用药对象、防治对象、施药时期、施药方法及施药剂量。药剂的使用说明书都是根据试验结果编写的,是具有科学根据的。按照说明书上的推荐用量施药,既能保证除草剂效果,又对作物安全,不会产生药害。而实际生产中往往为了追求除草剂防治效果而增加用药量。多种除草剂混用而不降低用药量,造成超量用药或药剂混用和误用,这样既不节省田间作业成本,而且很容易导致作物药害的发生,有的甚至造成作物绝产。

7.施药时期不正确

土壤处理剂在杂草出苗前用药越晚效果越好。但作物出现药害的可能性也越大。农作物在不同的生长发育阶段对除草剂的敏感性也不同。一般农作物的敏感时期是幼芽期和抽穗扬花期,在这个时期使用除草剂很容易造成药害。如2,4-滴丁酯若在小麦3叶前和拔节后到开花期喷施,药害表现为麦穗和叶片扭曲,出现畸形穗或抽不出穗。每一种除草剂都有一个最适宜的施药时期,而且要求比较严格。错过最佳施药时期,就容易造成作物药害。盲目的追求除草效果而不顾及作物生长状态极易造成作物受害,药量增加产生药害的几率也随着增大。将播后苗期土壤处理除草剂的施药时期延后至作物拱土期,容易造成作物幼芽或幼苗接触过多除草剂,造成作物幼苗药害。2,4-滴丁酯,在大豆拱土期施药就会造成大豆幼苗受害。玉米超过5叶期以后对2,4-滴丁酯敏感性增强,此时施药也容易造成玉米药害,症状为苗弯曲,茎秆变脆易被折断,心叶扭卷成牛尾状,不易展开,生育后期会出现“枪杆”,最终不能结穗。

2,4-滴类除草剂对小麦、大麦分蘖期是安全的,但对3叶期前及拔节后至开花期的小麦、大麦都有一定药害。小麦拔节期使用百草敌,直播水稻田前期使用丁草胺等,可能会产生严重药害。

土壤处理剂在杂草出苗前用药越晚效果越好,但作物出现药害的可能性也越大。施用除草剂的时间一般为上午十点之前、下午四点以后,这样可以避免中午高温强光照,因为温度过高,除草剂因为挥发作用就挥发掉了,而强光照下叶片气孔关闭不能进行光合作用,无法吸收药物或不能正常运输所吸收的药物导致药效降低。

8.超范围使用除草剂

每种除草剂制剂上市之前都会严格按照规定确定该种产品的适用作物和防治靶标,并且所登记的使用作物都是经过严格试验后筛选出来的,在每种除草剂的产品标签上都有注明。标签上没有注明登记使用的作物即使是与登记作物相似或属于同一属种的作物都很可能对这种除草剂敏感。如果未经过试验或主观臆断的将该种除草剂随意用在除草剂产品标签上未注明的作物上,该作物的生长发育很可能受到影响,很容易出现药害。因此,使用者在使用除草剂前一定要认真阅读产品标签上的说明,不应该随意地超范围使用除草剂。

9.施药方法不当

除草剂的施用方法多式多样,对作物而言,除草剂可在作物种植前施用,可在作物播后苗前施用,也可在作物出苗后施用;对杂草而言,除草剂可在杂草出苗前进行土壤处理,也可在杂草出苗后进行茎叶处理。有的除草剂在作物苗后不能满幅喷施,必须用带有防护罩的喷雾器在作物行间定向喷施到杂草上。每种除草剂都有一种最安全可靠的使用方法,或是喷雾法或是*土法、混土法,或是涂抹法、甩施法,在实际生产当中,为了方便使用,有的生产厂家将除草剂的使用方法由喷雾法改为*土法,也会导致除草剂药害,尤其是在水稻田使用的除草剂,受水层和秧苗素质的限制,施药方法的改变很容易导致水稻秧苗受害,如敌稗的使用方法是喷雾法,如果采取*土法施药,会因水稻根部缺乏足够的酰胺水解酶不能解*而导致水稻受害。

10.除草剂混用不当

为了更加方便应用,一些除草剂常常被制成复配制剂。除草剂混用可以提高除草效果,并且省工、省时、省成本、扩大杀草谱、兼治病虫草。但有的除草剂混用可以增加药效,降低用药量,提高作物安全性;有的除草剂混用则会出现拮抗作用。各有效成分混配后应是增效作用(这种作用越大越好)而不增*。禾大壮既是除草剂,又是敌稗的助剂,二者混用可以使敌稗对杂草叶面的渗透加速、作用增强。除草剂混用是为了达到某个目标而将不同除草剂有机地混配在一起。盲目混用不但无增效作用,反而会使药效降低,造成药害。如2,4-滴丁酯与禾草灵混用会产生拮抗,导致禾草灵一点药效也没有,造成时间和成本的浪费。混用出现药害的常见品种有敌稗和有机磷类除草剂;氨基甲酸酯类除草剂和杀草丹混用;禾草克和苯达松混用;2,4-滴丁酯、2甲4氯和酸性除草剂混用;三氟羧草醚与烯禾定混用;稳杀得和苯达松混用都会导致靶标作物的药害。烯禾定、精喹禾灵等防除禾本科草的药剂与三氟羧草醚、乳氟禾草灵、氟磺草醚、氟噻乙草酯、灭草松等防除阔叶杂草除草剂混用,会加重杀除阔叶杂草的除草剂对大豆的伤害。

11.施药准备不足,防护设备不严

一些除草剂在施药时,特别是在附近有容易受害的敏感作物的情况下,如果不得不用除草剂,需要观察当时的风向和风速,如果敏感作物在下风向则要注意防护。在喷雾时往往需要在喷嘴周围装备防护罩或在与敏感作物交界处设置围挡药液雾滴的挡板或其他遮挡设施,防止雾滴喷溅或随风飘落到敏感作物上造成药害。另外,在作物行间定向喷雾或稻田田埂以及果园等非耕地使用一些灭生性除草剂如百草枯、草甘膦、草铵膦等也需要进行有效的保护,如果保护措施不严密,药液雾滴飘移到邻近作物叶片、茎秆或果树等组织上,极容易造成一些植物局部药害,影响植物生长发育。

12.增效剂或助剂选择不当,安全剂用量不足

不同助剂的作用原理不同,如果选用助剂不当,也容易导致药害的发生。一些内吸型选择性除草剂,在其药液中加入一些表面活性剂和其他增效剂可以增加药效。但如果表面活性剂选择不当,药液在阔叶作物叶片上积聚,导致除草剂选择性消弱,极易发生药害。易产生药害的茎叶处理剂加入助剂往往会加重药害,如烟嘧磺隆、氟噻乙草酯、唑酮草酯等作茎叶处理加入助剂、SDP等虽然能够提高除草剂的渗透性,但也会使玉米、大豆等作物药害加重。

安全剂能够有效降低除草剂对作物的伤害,提高除草剂使用安全性。一些除草剂在出厂前就在制剂中加入了安全剂或在产品标签上指定了该种或该类产品的有效安全剂种类和使用剂量。但值得注意的是,安全剂一定要针对除草剂用量严格控制使用量,如果某种除草剂在安全剂的数量和种类上不严格把关,偷工减料的话,产品应用后就容易导致靶标作物受害,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则很难补救。

13.药剂连续使用、间隔时间不够

除草剂施药时间对作物安全性影响较大,一些播种前使用的除草剂如果施药时间过晚,在作物播种的时候就会导致种子接触过多药剂而影响发芽。氟乐灵在防除大豆早期杂草时必须与大豆播种时间间隔1周左右,否则容易造成大豆药害。一些长残留除草剂如阿特拉津等在土壤中残留时间较长,残留在土壤的药剂对下茬的一些敏感作物易造成药害。[插图]草酮在水稻插秧前使用必须保证与插秧时间间隔至少3d以上,若在直播田播种前使用应最少间隔7d以上。莎稗磷、丙草胺和丁草胺等除草剂在水稻插秧前使用必须间隔5~7d以上,以避免药害。一些土壤处理除草剂如乙草胺等往往在作物播种后出苗前使用来防除杂草发生,但如果施药时间与播种时间和出苗时间间隔较短的话也容易造成药害。水稻田施用丁草胺时不能将丁草胺与水稻种子一同施用,这样很容易造成药害。大豆田使用丙炔氟草胺最好在播种后3d内施药,用药过晚会影响大豆幼芽出土。大豆、玉米田使用乙草胺和嗪草酮及这两种药剂的混剂时应在播种后早期使用,如果施药时间延迟至作物拱土期,尤其是在土壤湿度大的时候施药常会造成大豆和玉米的苗期药害。连续施用同一种除草剂或不同类型的药剂间隔期过短,导致药害。在秧田和直播田使用,用药适期为稗草1叶1心至2叶1心期,不能与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混用,也不能在施用敌稗前两周或施用后两周内使用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以免产生药害。使用砜嘧磺隆前后7d不宜使用有机磷类杀虫剂,否则会引起玉米药害。

三、作物因素

1.作物种类对除草剂的耐性的差异

除草剂靠在作物与杂草之间的选择性杀死杂草而不伤害作物。但作物不同品种,耐药能力有一定差异。由于不同的作物对不同除草剂的耐性差异,特别是同一种作物不同的品种对除草剂的耐性也存在差异。在生产中种植的品种比较杂,容易造成除草剂的药害问题。

防除阔叶杂草的药剂三氟羧草醚、乳氟禾草灵、氟磺胺草醚、灭草松等除草剂对大部分大豆品种都会产生叶片接触型药害斑点,但对个别大豆品种如科新3号却较为安全。玉米不同类型之间品种对除草剂耐性差异明显。爆裂型、甜玉米品种对除草剂更加敏感,烟嘧磺隆与硝磺酮伤害若干甜玉米与其自交系。烟嘧磺隆对不同品种玉米的生长发育影响明显,品种间对烟嘧磺隆的敏感性差异很大,马齿形和硬粒型玉米耐性最强,超甜型和爆裂型耐性最差,总体顺序是马齿形>硬粒型>爆裂型>甜玉米。大多数对烟嘧磺隆敏感的自交系对硝磺草酮较为敏感。硝磺草酮苗后处理品种反应不同,特别是高剂量(g/hm2)时反应差异更大。同样,甜玉米杂交种对噻吩磺隆苗后处理的敏感性存在差异,通常每公顷用量从6g增加至12g时,药害加重。砜嘧磺隆苗后使用马铃薯的敏感性不同,生育期短的红或白马铃薯耐性比较差;同样若干番茄品种对砜嘧磺隆敏感。不同基因型所育成的小麦品种对氯磺隆耐药性不同。小麦对精唑禾草灵(含有安全剂)具有耐受性,而与小麦同属禾本科麦类作物的大麦却对它敏感。大豆的不同品种对嗪草酮的耐性也存在差异,往往在部分品种中产生药害。胺苯磺隆和草除灵对甘蓝型油菜安全,但对白菜型和芥菜型油菜存在安全隐患。

因此,选择除草剂时必须认真阅读除草剂使用说明书,明确适合施用的作物种类,不要想当然的认为一种除草剂对同一属种的作物安全性是相同的。随意扩大某种除草剂的使用范围将其应用在未登记的作物上,往往造成非靶标作物受害。酰胺类及二硝基苯胺类除草剂误用后,常造成蔬菜、瓜类等作物出苗率降低,药害严重甚至导致作物减产。

2.田间作物分布结构和栽培方式

除草剂的药害与应用地区的种植结构和栽培方式关系密切。选择除草剂时应该充分考虑到适用作物、防除对象、田间的主要作物分布特别是邻近用药地块有无敏感作物种植。有些地区土地资源稀少,田间作物常常存在间混套作的情况,这给施药带来较大困难。另外,在选择和使用除草剂前还要弄清当地作物的连作及轮作等情况,不仅要考虑当季作物及邻近敏感作物,同时还要兼顾后茬种植作物的种类,大豆如果轮作尽量不使用长残留除草剂。玉米套种豆类的田块不宜使用莠去津。

选择除草剂还要针对当地作物的栽培方式和习惯,使用除草剂时必须了解除草剂的适用作物。如水稻在栽培时有的地区主要采用直播,而有的地区主要以育苗移栽为主,这就涉及到除草剂品种的选择问题。如精异丙甲草胺只能用于移栽田,禁止用于秧田、直播田、抛秧田和制种田。另外,露地栽培蔬菜、保护地栽培及小拱棚栽培也存在用药差异。

3.作物不同生育阶段的敏感性差异

作物不同的生育阶段对除草剂也会表现出耐药性差异。同一作物品种,不同生育时期对同一除草剂耐药性差异较大。如小麦3叶期前、拔节后对2,4-滴丁酯和2甲4氯等激素类除草剂敏感,小麦3叶期前和拔节期后禁止使用麦草畏。玉米喇叭口期使用烟嘧磺隆、玉嘧磺隆等不安全,大豆开花期对氟磺胺草醚等防除阔叶杂草的除草剂的安全性较差。水稻出苗到立针期不要使用禾草丹,否则易产生药害。

4.作物幼苗素质及长势

除草剂对作物药害与作物生长素质关系密切。作物幼苗的生长状态往往决定除草剂使用的时间和剂量。在环境条件不良的情况下,作物幼苗生长速度较慢,幼苗素质较差,对除草剂的胁迫的耐受能力较差,如果产生药害恢复生长困难。因此,一些除草剂不宜在作物幼苗生长缓慢、幼苗素质不高的时候使用。乙氧氟草醚在水稻秧苗过小、嫩弱细长的时期使用会造成水稻伤害而不能恢复。丁草胺、阿罗津等除草剂在秧苗素质较低水稻田使用都会产生药害。

四、环境条件因素

除草剂对杂草的防除效果受环境影响较大,它的安全性也或多或少地受到环境条件的影响。除草剂药害的发生概率和程度也与施药前后的环境条件密切相关。除草剂施药当时或药后,若遇到天气变化异常、土壤条件不良等因素时,往往会导致或加重对适用作物的为害。某些除草剂受温度、湿度影响较大,施药后若遇到低温高湿条件,或土壤过湿的地块常使作物的幼芽遭受不同程度的抑制与为害。每种除草剂都特别指出了适合施药的环境条件和禁用注意事项。如嗪草酮的标签上注明:“在沙质土、有机质含量2%以下的田间使用时对大豆会造成严重药害,在pH值7.5以上的碱性土壤和降雨多、气温高的地区要适当减少用药量”等。

1.气候因素

温度、光照、相对湿度、降雨、刮风等气候因素都能够影响作物的耐药性及除草剂的药害发生概率和程度。

(1)空气温度 温度除草剂的作物药害影响较大,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的最佳施药温度一般在13~27℃。一方面温度能够影响到作物从播种到出苗以及生长发育的各个生育阶段,能够直接影响到作物的生长状态和幼苗素质,进而影响到作物对除草剂吸收、传导及残留降解特性和能力,影响到作物对除草剂的耐药性。过低或过高的温度容易造成作物冷害或干旱,都还影响到作物生长和正常的代谢,导致农作物新陈代谢功能紊乱,生理生化作用失衡,分解酶活力下降,对外抗逆力明显减弱,耐药性差,这种情况下除草剂正常用药量也会产生药害。另一方面,温度能够影响除草剂自身的特性,比如药效的发挥、挥发特性及降解速度的快慢等。一些除草剂对温度要求比较严格,空气温度的改变或异常变化容易给除草剂的选择性和安全性造成影响。施药时温度过高、过低或者施药前后温度的高低变化异常都容易导致作物药害的发生。例如,乙氧氟草醚在水稻移栽田使用,如果空气温度低于20℃、水温低于15℃就会对水稻秧苗产生药害。扑草净施药时气温超过30℃或水温超过20℃或施药后气温大幅升降也容易发生药害。噻吩磺隆、氯嘧磺隆在大豆苗后使用不安全,施药后温度低于10℃持续2d可造成严重药害,甚至绝产。乙草胺施药后遇到持续低温天气也容易产生药害。小麦幼苗遇到异常低温后对绿麦隆的耐药能力下降,此时使用绿麦隆极易导致小麦药害。

(2)空气湿度 空气相对湿度对除草剂药效发挥和药害产生都有较大影响。较低的湿度不利于除草剂喷洒和药效发挥。苗后茎叶处理除草剂最佳施药湿度为空气相对湿度不低于65%。有些除草剂施用时或施用后遇到干旱(空气相对湿度低于65%)天气易使作物受害。燕麦灵和苯磺隆在空气相对湿度低于65%的干旱天气施用容易造成小麦药害;莠去津在干旱天气施用容易造成敏感玉米受害。

(3)光照强度 太阳的光照强度能够直接影响空气和土壤温度及空气相对湿度,高光照强度时容易造成高温、干旱,导致作物生长异常,耐药性下降。因此,光照强度对作物药害能够产生直接和间接的作用,一些除草剂施用后遇到缺少光照的天气便会发生药害,一些除草剂只有需要光照才能发挥药效,并且在剂量大、光照强的条件下也会对作物造成一些接触型药害和内吸性的生理药害。光照强度大,导致空气温度高,除草剂药液容易挥发,如果伴随大风能够产生二次飘移药害。

(4)降雨量 降雨对除草剂使用影响较大,对茎叶处理除草剂来说,降雨主要影响除草剂药液的附着性和落地性。对土壤处理除草剂来说,降雨主要影响除草剂在土壤中的淋溶,特别是移动性较强的除草剂影响更明显。一般情况下,茎叶处理除草剂施用后6h没有遇到降雨,就能够保持较好的药效。但如果施药后较快遇到降雨,雨量较大的情况下会将除草剂药液雾滴从作物叶片和茎秆表面冲刷下来,造成药效不良,同时将药液冲落到土壤表面也会造成作物药害。土壤处理除草剂施药后若降雨量过大,将会造成除草剂下渗,淋溶到作物种子或根系,容易出现药害,如氰草津、乙草胺及嗪草酮等除草剂施药后即下中到大雨,药剂淋溶到玉米种子或根部易发生药害,特别是土壤有机质较低或整地不良的田块,药液会积聚在幼苗周围,药害更为严重。在水稻田埂或非耕地使用的一些水溶性较强、持效期较长的灭生性除草剂,如百草枯、草甘膦、草铵膦及甲嘧磺隆等除草剂施药后若遇到降雨,药剂很容易随着降雨形成的地表径流进入敏感作物田间接导致作物受害。一些水田除草剂如丁草胺、阿罗津、乙氧氟草醚等除草剂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对水稻产生药害,但遇到降雨后水层加深,导致水稻秧苗心叶被淹,发生药害。另外个别土壤处理除草剂药后遇到大雨,将地表的药剂冲溅到作物叶片上造成药害,如速收等。

(5)风速、风向 施药时和施药后的风速、风向和气流对除草剂影响较大,风速较大能够造成除草剂药液的飘移,这不仅会造成靶标作物及杂草上药液沉积发生变化,同时也会使飘移性较高的药剂飞落到邻近的敏感作物上面,造成除草剂作物药害。风向能够决定除草剂喷施后药液雾滴的飘落方向和作物受害群体。因此,喷施除草剂要选择在无风或风速较小的天气施药,最大风速最好不要超过4m/s。如使用苯磺隆当风速超过5m/s时应停止施药。有些除草剂如2,4-滴丁酯,不仅飘移性强,而且挥发性也较高,施药时一定要注意风速和风向,并观察邻近的作物种类,风速较大时2,4-滴丁酯可以随风飘移出~m远,同时温度和光照较高时2,4-滴丁酯药液还会挥发并悬浮在空气当中,微小的雾滴同样会随风飘移造成敏感作物药害。气流对药害也有影响,温室内或棚室内施用精异丙甲草胺等除草剂后,若温度过高,气流不通畅容易造成药害。刮大风时施用2甲4氯可导致周围敏感作物(棉花、红麻、*瓜等)发生药害。

(6)露水 植株表面的特性能够明显影响除草剂的药效,同样可以左右除草剂对作物的药害。杂草叶片表面有露水时不宜施药,露水会造成除草剂药液不易黏附在叶片表面,而使药液从叶片表面滑落到土壤当中,这样不仅会降低除草剂药效,造成药液流失,造成施药成本高,药液浪费,污染环境,同时滚落的药液落入作物表面或土壤中也会造成作物接触型药害和种子生长抑制型药害。

2.土壤因素

植物生长在土壤中,靠吸收土壤中的养分来维持自身生长发育,土壤环境直接影响植物素质和生长状态。土壤环境条件还直接影响除草剂的药效,尤其影响土壤处理除草剂的药效。同时土壤中的温度、湿度等因素也影响着除草剂的药害发生。

(1)土壤温度 土壤温度不仅能够影响作物的生长发育,同时也能够影响除草剂的药效及安全性,过高或过低的土壤温度能够影响作物种子萌发、幼苗素质和生长能力,进而影响除草剂的选择性,导致除草剂安全性降低,极易造成作物药害。特别是水稻田施用乙氧氟草醚,如果土壤温度低于15℃,容易造成作物药害。土壤温度较低时,玉米幼苗生长速度缓慢,此时容易造成土壤处理除草剂药害。低温时施用丁草胺、莎稗磷、草酮、环庚草醚、酰胺类、有机磷类、环状亚胺类及部分其他有机杂环类除草剂及高温时施用扑草净、西草净等三氮苯类除草剂对水稻不安全。

(2)土壤湿度 土壤湿度即土壤含水量。土壤中水分含量能够直接影响除草剂的药效发挥、除草剂的降解和归趋。对于一些水溶性较大的除草剂来说,含水量过大会影响除草剂的降解速度、吸附和淋溶。尤其是在降雨过后,造成田间土壤湿度过大,局部地块田间积水,常常导致酰胺类、磺酰脲类除草剂抑制作物芽期生长,或出苗后抑制幼苗生长,如果用药量过大,药害会更严重,甚至导致田间大部分死苗的现象。如果乙草胺与豆磺隆混用后遇到土壤湿度过大或降水时会造成大豆幼苗生长受到严重抑制,导致生长点死亡。土壤湿度过大,胺苯磺隆对油菜的安全性会降低。在保水性较差、田间水层不多的水稻田块使用禾草敌,药剂容易渗透至水稻根系,对水稻不安全。另外,水层过深也对稻田除草剂不利,水层没过心叶的情况下,会导致水稻秧苗无氧呼吸加重,生理环境紊乱,秧苗素质下降,同时加重除草剂对水稻秧苗的胁迫效应,例如,[插图]草酮和丁草胺等除草剂在水层较深的条件极易对水稻产生药害。

(3)土壤质地及土壤有机质 土壤质地分为沙土、壤土和黏土,每种土壤对除草剂药效和药害影响不同。每种除草剂在不同的质地土壤使用时都规定了明确使用剂量和注意事项。沙质土壤的土壤有机质含量较低,对除草剂吸附力较弱,淋溶性强,除草剂易渗透到土壤深层,除草剂能够接触到作物种子及根系,容易产生药害,因此,在沙质土壤中使用除草剂一般都会将药量降低。不同土壤对除草剂的吸附能力决定了其对除草剂药害发生的贡献能力。发生药害的可能性依次是沙土>壤土>黏土。一些除草剂,特别是土壤处理剂,在有机质含量低的土壤上应用很容易产生药害,且药害往往很重。沙质土、有机质含量低于2%的大豆田不能用嗪草酮;西草净用于有机质含量低的沙质土、低洼排水不良的地块和重盐碱或强酸性土壤时易发生药害,不宜使用;乙氧磺隆不宜用于渗漏性大的稻田,随水渗漏到根区导致药害。

(4)土壤残留 每种除草剂使用后都会在土壤中残留,只是时间长短存在差异。大多数除草剂在使用后数天内或在一个生长季内都会被降解为无*的物质而失去活性,但也有一些除草剂的残留时间较长,不易降解。有的除草剂甚至能够残留2~3年。土壤中残留的除草剂常常为害下茬敏感作物,导致该种除草剂使用后几个月甚至2~3年内不能种植敏感作物。如莠去津、二氯喹啉酸、异[插图]草松、氟磺胺草醚、唑嘧磺草胺及一些磺酰脲类除草剂品种。

(5)土壤pH值 土壤酸碱度的高低不仅能够影响作物生长的状态,而且能够调节土壤微生物种群动态平衡,进而影响除草剂的生物降解。土壤酸碱度能够直接影响除草剂药效,每类除草剂都有适宜药效发挥的pH值范围。氯磺隆和甲磺隆等磺酰脲类除草剂在pH值小于7的土壤中降解较快,残留量低,使用安全;若在pH高于7的碱性土壤下使用,则易对当季和下茬作物造成药害。

(6)其他土壤因素 土壤中黏粒含量、胶体含量、土壤缝隙及土壤通气量都或多或少影响除草剂药害的发生。土壤中黏粒和胶体能够影响除草剂的吸附,土壤缝隙能够影响除草剂的淋溶,而土壤通气量能够影响土壤中微生物的活跃程度和土壤环境空气流通。在厌氧土壤中禾草丹降解产生的脱氯禾草丹能够抑制水稻生长,造成矮化现象。

3.其他环境因素影响

(1)作物病虫害 作物药害不仅受到空气和土壤因素影响,同时也受到作物病害、虫害因素的影响。作物受到病虫害的侵扰,导致作物植株抵抗能力下降,此时喷施除草剂就等于雪上加霜,很容易导致药害发生。

(2)地域差异 主要是指由于地理位置不同而发生的药害,一些除草剂在北方使用易发生药害,而在南方就可以安全应用。这种现象归根结底还是由气候环境的差异造成。

五、人为因素

在所有影响除草剂药害的因素中,最不应该发生的是人为因素。人为因素分为几种,一是农药生产厂家在生产除草剂时没有按照国家标准和生产流程保质保量地完成产品的生产和加工,在配方筛选和剂型加工过程中没有严把质量,导致一些不合格的除草剂出厂。二是一些不负责的经销商和农药生产厂家经常误导消费者,给农民提供不合理甚至是错误的混用配方,或随意扩大适用作物等。三是监督不力、监管失察,导致一些不合格的甚至假冒伪劣的除草剂流向市场,大面积使用后导致严重药害。四是使用者对除草剂的知识掌握得不多,不太了解各种除草剂的性能和作用机制。他们在购买除草剂时会很依赖经销商,认为经销商很专业,推荐使用的除草剂不会有问题。而经销商也会把他们以往的经验和配方推荐给农民。一些使用者擅自随意地过量使用或误用、田间作业不当、机械使用不当、施药间隔期不当和施药方法不当等都会导致除草剂对作物产生药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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