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大连市中山区学前教育发展,优化队伍建设。中山区教育局现为幼儿园招聘事业编制教师24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共4个专业技术岗位,24名教师。(见附件1)。(见文中最下方)
二、招聘原则和范围
此次招聘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从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等院校、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招聘、届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优秀毕业生。(具体师范院校名单见附件2)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7)具有相应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按照相关部门要求可“先上岗、再考证”,但须在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期限内取得教师资格,否则按相关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8)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9)辽宁省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半年以上农村学校实习或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3),应在年7月31日前提供,因受疫情和延期开学影响无法提供以上证明的,须承诺在区教育局安排下限期完成(大连农村学校指长海、瓦房店、庄河所属的农村学校);
(10)已被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录取的,或已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到*纪、*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注:免费师范生只招聘生源地为大连市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
(